Even.

总被喜欢以前的文让我着实困恼。

Talk.

“所以你和Spock真的交往了?”从柜子里拿出两个酒杯放在桌上,在翻找白兰地的同时医官问起了这件事情。

“是啊。”被询问者承认道,从并排的两个酒杯中拿出一个放到自己面前,医官拿着白兰地走过来,给两人都添满了一杯。

“然后你和尖耳朵吵架了。”堵着那人打算否认的欲望,“不然你为什么来找我?”

喝了一小口酒,金发冲医官笑,调侃着医官,“不是心理医生哈?”收到怒瞪后讪讪地又喝了一口,“好啦。我只是觉得Spock没有那么喜欢我…”

还没咽下去的酒呛着了医官。

咳了好几下才缓过来,金发淡定地满上自己的第二杯酒,换来一句“没良心的小子”。

“嘿,我才不是。”满完自己的酒杯后又添满了医官的,“Bones,你看我有多爱你。”

“拿着我的酒添满我的酒杯?”不满地闷哼一句,“你可真爱我。”

金发嘿嘿地笑了起来,从地上拿起一瓶威士忌,“别喝太多,Scotty会弄死我的。”




在心满意足地喝完第一杯威士忌后,医官才想起那个刚开了头的话题,“Spock是瓦肯人。”他说,而金发往嘴里送酒的动作则停顿了下来,“你不能要求他直接说喜欢或者爱什么的。”给自己满上第二杯威士忌,“你只能去感受,而不是等那个尖耳朵说什么情话。”不满地咒骂起来,“该死,我又不是什么见鬼的心理医生。”

“我知道,Bones。”金发笑着看他,“你只是爱我。”

“得了吧,我恨死你了。”



PS.
这篇文,没有完结。
为下次的前篇,我没想到一写写了这么多(有500吗?),只是想要让医官开导一下Jim没想到…
纯友情向就不挂Spirk啦,反正过两天的新文会贴上这个的链接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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